会员福利 Member Welfare  
    奖励学金 Scholarship  
    贷学金 Student Loans  
    福利金 Benefits  
     
    加入会员 Register  
    会员表格 Registration Form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
    奖励学金条规 Scholarship
 


1.本馆设立奖励金乃鼓励会员子女努力向学为宗旨。
2.本馆奖励金这来源:(A)本馆特别拨款赞助。(B)迳向会员及热心教育同乡特别募捐。
3.本馆筹集之奖励金由财政负责保管。
4.奖励金委员由理事会选出数人组成,处理有关奖励金之一切事宜,其任期与本馆理事会同。
5. 奖励金之颁给以每年所捐集之总数,又奖励金小组酌量分配之。
6.凡会员子女(或受其监护者)在新马两地各源流中小学肄业,品行乙等以上,且有下列优良学业成绩者,均可享受本条例所赋予之权利。
小学部:
(A)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,其全年总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者或列A者;或至少六科成绩列A等(80分)者。
(B)凡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之三M制者,其全年各学期成绩四主科(华文,国文,英文,数学)中至少三科列A等(语文科以理解为准)。
(C)小学检定考试(UPSR)考获五科A等者。
中学部:
(A)预备班至初中三(Remove to Form 3)其总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者或列A等者。或至少五科成绩列A等(80分)者。
(B)初中评估考试(PMR)其成绩至少考获五科A等者。
(C)高中一至高中三(From 4 to From 5)其总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者或列A等者。或至少四科成绩列A等(80分)者。
(D)马来西亚教育文凭考试(SPM或O Level)考试成绩至少四科列A等者。
(E)独中统一考试:初中组成绩获五科A等者。
(F)高级教育文凭(S.T.P.M.或A Level)全科文凭至少考获三科B等者。
*凡在大专院校就读者,申请不予考虑。
7.适合于上列之条件者,可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携同孩子女学业成绩单迳向本馆申请登记,一经审核,认为正确后,既以书面通知领奖日期。获奖者必须出席领奖。
8.每年度申请奖励金登记日期,以奖委会名义发函通知,逾期申请概不受理。
9.凡会员入会未满一年或拖欠年捐一年以上者,即失去申请奖励金之资格。
10.凡成为永久会员者,不受第9条条例之约束。
11.本奖励金委员会之决定乃是最后者。
12.本条例若有未尽善处,可提交理事会修正。